第104章 第一百零四章
肖嘉树为了多与季冕相处一会儿,吃完饭绝口不提回酒店的事,而是拿出剧本准备深入探讨探讨。季冕也当做全然不知道他的小心思,只笑眯眯地听他说话。 《一路狂奔》的剧情其实很简单,说的是一名华国富二代跑去美国逍遥,不料竟遭遇了绑架,所幸最后被保镖救了。二人原本以为这只是单纯的勒索钱财,却发现其中一名绑架犯竟然能把音频做成非常高端的病毒发送给富二代的父亲,以此干扰他的正常生活,这显然不是一个挣扎在社会底层的,没受过多少教育的街头混混能拥有的能力。 富二代的保镖原本是做特警的,三年前在追查一个人蛇集团的过程中不小心害死了两名卧底,而任务也失败了,最后被警队除名。他的犯罪嗅觉十分灵敏,立刻就察觉这其中存在很大疑点,于是给当地警方提出建议,让他们深入调查一下。做完笔录后二人回到酒店,发现富二代的房间被不明人士闯入并翻得一团乱,尤其是电脑、手机、平板等电子产品。闯入者似乎在寻找什么东西,这显然不正常。 在保镖地追问下,富二代才想起来,自己在被绑架之前曾见过一位华裔女性,她混入他举办的狂欢派对,并交给他一张芯片,反复言明这是韩冬的东西,让他一定记得转交。富二代当时喝得酩酊大醉,随手就把芯片扔在酒吧的厕所里,未曾带回酒店,也未曾带在身上。追杀而来的犯罪分子却误以为东西一定在他手里,于是将他绑架了。 韩冬想不出自己在美国有什么熟人,但富二代在狂欢派对上拍了很多照片和视频,找出来让他辨认,他才发现该华裔女性竟然是三年前被他害死的两名卧底中的一个。他深感此事大有蹊跷,应该与三年前的那桩案子有关,立刻就让富二代带他去那间酒吧寻找芯片,与此同时,犯罪分子也在寻找这样东西,双方你争我夺,你追我赶,故事就此展开。 肖嘉树扮演的富二代徐天佑是个贪生怕死,却也心怀正义的年轻人,关键时刻还能爆发出非凡的勇气,人设非常讨喜。而季冕扮演的丁劲松只是一个配角,但这个配角拥有刁炸天的身份。他是美国最大的华人帮派的首领,在黑道上的影响力非比寻常,同时还是个基佬,不喜欢美女,只喜欢骚浪的小鲜肉。 你想想,仅凭两个人的力量,而且还是外籍华人,如何斗得过在美国拥有相当实力的人蛇集团?于是编剧就给两人加了丁劲松这样一根金手指。 丁劲松看上了长相“美艳”的富二代,总会在关键时刻帮富二代摆平麻烦,两人一个追一个逃,故事情节非常搞笑。到最后,当富二代和保镖快被人蛇集团首领杀害时,也是他及时出现扭转了局面。 肖嘉树趴在床上,一边翻看剧本一边啧啧称奇,“季哥,你好像从来没演过类似的角色,又是基佬又是黑帮首领,会不会有损你的形象啊?” 季冕拍拍他挺翘的屁股,轻笑道,“我对自己的定位也是一个演员,不会为了营造良好的形象就去挑剔剧本,挑剔角色。”末了附在恋人耳边低语,“再说了,正是因为喜欢这个角色的设定,我才会接拍这部戏。无论是在现实中还是电影里,我都想守护你。” 肖嘉树扭头看他,眼睛湿漉漉的。季哥怎么能这么会说甜言蜜语啊?他的心脏都快受不了了。他立刻爬起来,扑到季冕身上反复亲他,从嘴唇亲到脸颊,又从脸颊亲到额头,然后顺着鼻梁、下巴一直亲到脖子和锁骨,把季冕弄得浑身都是口水。 他第一次谈恋爱,根本不知道该怎样讨好人,爱意涌上来了就是一通乱蹭乱亲,像一只小狗。他坐在季冕的腰腹上,双手揪着他的衣襟,时不时便低下头啄吻他一口,发出吧唧吧唧的脆响,明亮的眼里满带眷恋与得意。 季冕一只手扶着他的腰,一只手揉着他极富弹性的翘臀,唇角挂满温柔的笑意。他喜欢小树的热烈,也喜欢他的直白,他找不出任何一点不投契的地方。他的每一面,甚至于每一根发丝,都是他预想中最为钟情的模样。 他把人拉进怀里,按住他后脑勺,交换了一个唇舌交缠的吻,叹息道,“幸好孟彪毁约了,不然我一定会被醋缸淹死。” 孟彪就是之前毁约的那名演员,人如其名,长得五大三粗一脸横肉,惯爱在喜剧片里扮演恶人,很有一些知名度。肖嘉树想起孟彪的长相,再看看被自己压在身下,堪称俊美无俦的季哥,不免也打了一个寒颤。 “季哥,还好你来了!”他把脑袋埋进季冕温暖的颈窝里,嘟囔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