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百三十四章 回到过去
程深没有再犹豫,他在时间的路上,迈开了他的双脚,开始向过去飞奔。 此时若是有人站在程深旁边,如果那个人不受时间流动的影响,能跟随程深漫步时间的话,那么他将会发现一个奇怪的现象。 程深一动不动的站在公山平原上,他仿佛被定格在了那里,在他周围,一切景物都在慢慢的发生变化。 落在地上的落叶反重力的向上飞舞,精准的连接在树枝上; 飞上天空的鸟儿倒扇着翅膀,以一种诡异的动作从天空倒飞向地面; 刚刚在港口中卸完了集装箱的货轮,吊机往回运动,将一个个集装箱又吊回货轮中。 树干向下生长,从参天大树长成了一颗种子; 鸟儿越变越小,重新变成了一颗蛋; 远洋货轮装完了货物,倒退着往后面航行。 世界的一切都变得正常又诡异,时间在倒流,物质在重组。 行走在时间中,程深即使跑起来,也不会感觉到疲惫。他的速度并不算快,一步只能倒退几分钟。 不过在时间中速度的快慢,对程深已经失去了意义,因为他不必在乎时间,世间的万物都为他等待,为他快进,为他倒退。 ------------------------------------- 不知走了多少步,程深停下了脚步。 他回到了过去。 曾经的人类社会。 此时是程深大学毕业前一年,程深大三的暑假那一年,距离粒子风暴到来,还有一年多的时间。 公山平原,此时是一个刚建成的写字楼,位于一个城市最繁华的地段。 写字楼的大厅中,此时正是早高峰的上班时间,白领们背着包,拿着文件,急匆匆地在大厅中走着,在电梯前焦急的排队等待。 一名白领低头看着文件,迎面和一个人型生物撞了个满怀。 “哦,不好意思,对不起,对不起。”白领连忙抬头道歉。 当看到眼前的这个人型生物时,白领先是一愣,继而被吓得连连后退两步。 “你在cos什么人物?吓我一跳!”白领好奇的打量着眼前的人。 “哦,抱歉,我忘了换回来。”那个人型生物挥了挥手,在白领面前消失不见。 …… 沉默了两秒后,那名赶着上班的白领,才从震惊中回过神来,意识到自己撞倒了一个什么怪物! 能突然消失,长得类似人形…… 外星人? “啊!!!”后知后觉的他发出了一声惊叫,周围的人纷纷看了他一眼,又低着头快步地赶路了。 时间之路中,程深挠了挠头,“真是失策啊,居然忘了换回人类外形。既然如此的话,那就先回到前一天吧。” 由于是第一次使用,程深很多功能还没摸索清楚。 刚才那一次出现,程深大概明白了,他只是穿越了时间,但是没有穿越空间,在空间上,他还是出现在原来的地方。 这里是几十亿年前的公山平原。 不知是不是因为人类复生了,现在的程深能够换回人类的身体。如果在那之前有这项功能,程深就容易多了,他哪至于去布局一千多年,直接换一个人类的身体,不就让人类重新出现了么。 换回了人类的身体后,程深选择的是一个大众相貌的脸,他没有选择自己曾经的样子,毕竟谁也不知道,这个时候自己还在不在。 要是和自己一模一样,那不是给过去的自己找麻烦么,说不定还被研究调查什么的,避免事情走向不可控的方向。 至于自己刚才的出现,程深没记错的话,那里应该是个监控盲区,只要没被监控拍到,那么就不成问题,顶多多了个都市传说。 就算被拍到了,程深还能回到前一个小时,让监控休息一会儿。 突然间,程深想到了一点,要是自己出现在前一个小时,那么等一个小时后,能见到突然出现的自己吗? 如果能的话,那哪一个才是真的我呢? 要是我把他杀了呢?那我还在不在? 这是一个挺有意思的想法,不过程深没准备尝试,做出我杀了过去的我自己这种事。 毕竟万一呢,万一自己会消失呢?那岂不是亏大发了,自己才刚获得这个能力啊,就这么快被自己作死了? 不对,时间对我来说已经失去了意义啊,哦,是某种程度上失去了意义。 “‘守门人’,你在不在?我能不能空间上进行传送啊?”程深说道。 “守门人”没有回答,也不知道是不清楚还是没听到。 那就自己动手试试呗。 程深尝试着使用太空视野,出乎意料又在情理之中的,程深现在依然还有太空视野的能力。 他凝视着地球,放大,选择了自己所在大学的城市。 这样的操作,和他以前选择出生点时差不多。当初他看到鲲被困在沙滩上,于是选择了那里作为出生点。 这一次,程深选择了一处偏僻的郊外山区。 让他有些惊讶的是,他居然能够选择成功。 空间上确定了出生点,程深再选择时间,他将时间往前推移了一年。 即使刚才在写字楼里出现,引发了不小的关注,程深也可以无视,因为他选择在前一年出现,那时候还没那回事呢。 确定了时间和空间,下一刻,程深正如他所预料的那样,出现在了一年前的城市郊外山区。 程深出现的时候,周围都是树木和草丛,没人别人注意到他的出现。 看到熟悉的环境,绿色的树叶,绿色的草丛,一种回到家乡的亲切感油然而生。 真好。 程深狠狠呼吸了一番新鲜的空气,开始向着城市的方向走去。 他出生点距离城市并不算远,没过多久,他便来到了城市中。 由于他更换回了人类的外形,因此他的样貌并没有引起周围人的惊恐。 街道上车水马龙,商业街人流涌动,即使是下午,繁华的商业街依然有很多人在逛街。 程深走到熟悉的商业街上,当初他上大学的时候,每逢周末他都会和同学来这条街吃点东西。 即使隔了几十亿年,再次回到这里时,依然给程深一种久违的熟悉和亲切感。